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
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自查的通知
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:
为进一步落实机构备案、实名登记等工作要求,及时更新机构备案和人员登记信息,根据《关于珠海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落实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和“三码公示”制度的通知》,现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“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”自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时间
即日起至12月31日
二、自查内容
(一)机构备案
1.经纪机构自查机构备案有效期及备案信息;
2.尚未备案、备案过期或备案信息变更的经纪机构,需及时登录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监管平台进行办理;
点击链接查看→【机构备案流程】中介机构登记备案流程
3.营业执照已办理注销或已无房地产经纪经营范围的已备案机构,需联系我们办理机构备案注销手续(联系方式:0756-8806100)。
(二)从业人员实名登记
1.经纪机构核实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情况(经纪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,未进行实名登记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);
2.从业人员尚未实名登记、已离职、登记信息变更等情况,经纪机构需及时办理。
(三)从业人员从业信息卡有效期
1.经纪机构核实机构从业人员的“从业信息卡”有效期;
2.经纪机构可支持和鼓励尚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获取“从业信息卡”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证;
3.“从业信息卡”已过期的,经纪机构需督促从业人员办理年审。
点击链接查看→【从业信息卡年审】从业信息卡年审提示
请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重视并落实自查工作,同时按照门店“三码公示”的要求,做好备案证书公示、经纪人从业信息公示和二手房源公示。
特此通知
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
2025年1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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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8806100/3339497